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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26-06-15 10:24
发布机构 江汉区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江汉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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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5 10:24 |  来源:江汉区民政局
江汉区民政局---

经调查,武汉金丝带残障儿童爱心帮扶中心等11家社会组织(详见附件)存在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社会组织年检的情况,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第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11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上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以上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上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汉兴街兴业路22号江汉人家B区S9栋

邮政编码:430000

联系电话:027-85428801

                           江汉区民政局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1.武汉市江汉区美育幼儿园

2.武汉市江汉区贝亲宝贝幼儿园

3.武汉市江汉区铁路公寓幼儿园

4.武汉市江汉区博雅幼儿园

5.武汉市江汉区天嘉幼儿园

6.江汉区常四社区养老院

7.武汉创美职业培训学校

8.武汉市江汉区星火相传社区服务中心

9.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青松社区便民服务社

10.武汉金丝带残障儿童爱心帮扶中心

11.武汉市江汉区跆拳道协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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