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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01-23 09:17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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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23 09:17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财政拨款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表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区改造、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2.依照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编制城区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城区改造计划,开展重点项目的前期策划论证工作,组织研究分析全区城区改造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

  3.负责全区城区改造统筹发展,负责项目用地的招商引资、项目报批、资金房源筹措和项目成本核算等工作。

  4.负责拟定、论证、申报和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负责申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补偿评估;负责拟定、申报和公布房屋征收决定书。

  5.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6.负责房屋征收项目安置资金、安置房源的管理、监督和使用。

  7.负责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维稳。

  8.负责房屋征收、拆迁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由机关和2个事业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三)人员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共有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08.4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8.03万元,增长3.6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8.4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8.4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   28.03万元,增长3.6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8.4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430.40万元,项目支出378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4万元;

  2、健康卫生支出34.41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91.1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6.82万元。

    按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91.6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2.71万元;

  3、其他支出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808.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430.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3.53万元,增长8.45 %。

      (二)项目支出378.0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5万元,减少1.43%。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4.00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区改造项目综合业务费214.00万元,法律顾问、安全生产及党建等经费16.00万元,江汉区综合规划管理一张图后期维护费用60.00万元,聘专业技术人员24.00万元。

  (2)不可预见费64.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一些不确定支出的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0.4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7.6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67.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62.7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2.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8.9万元。包括:物类15.90万元,服务类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970平方米。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8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33.0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法律顾问服务费5.00万元和代理记账服务费28.00万元。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19年江汉区武汉市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仅包括局机关及下属2家基层单位。   

  二、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因2016年我单位进行了公车改革,已无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用于执法车辆更新购置等(含车辆购置税)。

  3、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保留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功能分类科目: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常用的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大类下再分款、项两级,对应具体职能活动和事业发展安排支出。

  (八)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财政部从2018年1月1日起启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均设置“类”、“款”两个层级,两套经济分类之间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以利于部门预算与政府预算衔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公开。各部门公开预算信息采用的是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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