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江审社文娱示〔2025〕33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13 0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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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公示(武汉市乐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公示(武汉市乐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0月11日受理武汉市乐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4日(10个工作日):
申 请 人:武汉市乐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汉口火车站西侧天丰综合楼欧亚达汉口旗舰mall商业部分L3A-03号商铺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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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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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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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夏波 |
男 |
湖北省武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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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夏波 |
男 |
湖北省武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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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雷翩翩 |
女 |
湖北省武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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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方普生 |
男 |
湖北省通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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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27-83310515
通讯地址:江汉区常青路7号
邮编:430015
公示机关:武汉市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