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江)登记撤字〔2025〕第051号 发文日期 2025-10-15 15:14
发布机构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准予撤销登记通知书(武汉新纪元长晋置业有限公司)

准予撤销登记通知书(武汉新纪元长晋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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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5 15:14 |  来源:

经审查,你单位在办理公司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证明,向登记机关提交假冒他人材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撤销武汉新纪元长晋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取得的设立登记中任职张玲财务负责人、联络员的登记事项。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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