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6-02-11 13:54
发布机构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注销武汉江汉康九健康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公告

关于注销武汉江汉康九健康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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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1 13:54 |  来源:

经查,你单位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编号为MA4KPLABX42010312D1552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于2026年1月5日有效期届满,且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注销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现公告送达该决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江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江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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