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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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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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18 09:19 发布时间: |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武汉市江汉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简政放权,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江汉区审批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通知公告195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3份。通过“江汉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全年主动推送各类实时热点、党建、工作动态、微视频等共105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通过江汉区政府网站公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规范答复流程。2023年我局全年依法规范受理并办结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编制《武汉市江汉区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负责科室,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开标准、压实工作责任。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按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设置本部门信息公开页面栏目,并通过“江汉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多渠道公示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6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2.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改进;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等。需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改进。下一步我们将:

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落实责任,及时收集公开;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便民性。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审批科室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度共办理政协提案2件,做到回复100%,满意100%。

(三)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服务市场主体,确保政务热线畅通,按要求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

(四)2023年无重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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