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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江统〔2022〕2号 发文日期 2024-05-30 15:40
发布机构 武汉市江汉区统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2021年度统计协理员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统计协理员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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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0 15:40 |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统计局
武汉市江汉区统计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统计协理员考核的通知

各街道、开发区、商务局、商务区综合计划局:

为不断加强统计协理员队伍建设,对统计协理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作出正确评价,激励统计协理员尽职尽责,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按照《2021年江汉区统计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拟将在全区开展2021年度统计协理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统计协理员、基层专职统计员、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派驻区统计局统计调查员和区统计局聘用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统计协理员)。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标准

(一)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好,热爱统计调查工作,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熟悉业务,责任心强,有创新精神,能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规范调查流程,确保数出有据,成绩突出,没有违纪违规问题。

2.称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调查工作,思想品德好,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爱岗敬业,熟悉专业业务,工作积极,能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规范调查流程,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没有违纪违规问题。 

3.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工作责任心不够强,能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规范调查流程,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质量和效率不够高,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

4.不称职:思想和业务素质较差,不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出现严重数据质量问题或其它失职行为。

三、考核办法

(一)各街道、开发区、商务局、商务区综合计划局组织统计协理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表1)。并于1月17日前报区统计局办公室。

(二)各街道(部门)依据考核内容推荐统计协理员考核等次。优秀等次推荐名额分别为:民族街、花水街、民权街、满春街、民意街、开发区、商务局、商务区各1名;新华街、万松街、唐家墩街、北湖街、常青街、汉兴街各2名。

(三)区统计局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各街道(部门)的建议考核等次,以及区统计局各专业人员测评,综合统计协理员的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及考勤情况评定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考核人员进行公示。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发文通报考核结果。

附件:统计协理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22年1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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