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2024 | 发文日期 | 2024-05-16 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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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胡成华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江汉区前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安置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基层医疗和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前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搬迁安置工作,区领导多次实地查看、研究调度,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调研论证、优选方案,拟选择市旅游学校原址(江汉区民意一路11号)作为前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地址。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分步有序推进房屋腾退、搬迁加固等工作,争取尽快使前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新运营,以保持前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的延续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基本医疗与公卫服务需求。
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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