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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2023 发文日期 2023-12-22 09:15
发布机构 江汉区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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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2 09:15 |  来源:江汉区财政局
江汉区财政局---

    今年来,江汉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全市稳住经济大盘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江汉区获评我省“财政工作绩效突出的地方”,是武汉市唯一获得该项表彰的中心城区,位列全省 103 个区县级单位的前 20 名。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对建立现代财政管理体系的基础性作用,全面履行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从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到重大事项决策、政策项目执行,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1.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以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为抓手,将财政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市法治工作相关会议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编制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清单,班子成员在年终述职述廉中同步述法,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科室绩效目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预算法》等重要思想、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干部全年培训计划,使全局财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严格落实《区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江发〔2022〕3号)、《法治江汉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江发〔2022〕4号)以及《江汉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要求,坚持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财政预算管理、持续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通过阅文、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委会议、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积极探索财政法治建设新路径。开展观摩庭审活动,以听促学、以案学法,着力补齐业务短板,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网上学习,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着力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在全局有效营造出遵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深入企业送“法”上门,结合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深入预算部门、税源企业等“走访服务+送法释法”的方式,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法律法规宣讲活动,维护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和江汉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检查通知、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检查环节均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及时整理成为检查案卷。落实财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对检查单位作出处理处罚决定之前,局法制机构依法对财政检查案卷进行条法审理,从违法事实是否清楚、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采纳证据是否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拟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使用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查;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处罚,必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门户网上设置“权力清单”公示专栏,执行行政处罚“双公示”“零报告”制度,检查前在被检查单位张贴公告,将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和检查内容广而告之。

    4.落实行政执法监管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江汉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部署,全面加强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政务电话清查整改,确保电话畅通、有人接听、文明用语、准确答复。用好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更新近两年执法人员信息,完成对参加监督证考试人员的财政审核任务。用好武汉市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督促相关科室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用好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按要求认领2项实施清单。坚持和完善好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发挥应有作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当前上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相冲突、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与我区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等情形,并对其进行修改或废止,进一步支持畅通政令,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班子成员深入企业送“法”上门,结合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深入预算部门、税源企业等“走访服务+送法释法”的方式,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法律法规宣讲活动,维护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和江汉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规定的通知》,为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环境。继续严格执行“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压紧压实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推进阳光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江汉区政府网站、江汉区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主动拓宽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开展“政府采购开放月”活动,邀请代理过江汉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全方位、沉浸式、零距离体验政府采购工作。配合区信用办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应用,及时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相关检查情况录入“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和“承诺书系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打造财政法治工作亮点

    1.严肃财经秩序。完善政府运转成本管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运行综合成本管控的若干措施》从日常办公细节出发控成本、讲绩效、提效能,把过紧日子作为一种习惯和常态,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转。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开展全区公务接待中违规吃喝专项检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政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度宣传,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重大资金和重点行业日常检查,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度,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确保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开展三资区国有“三资”清理盘活工作,全面精准清查政府拥有、管控的国有“三资”情况,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更好服务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

    2.创新法宣形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智慧普法,近年来配合区司法局撰写普法短视频脚本、拍摄普法抖音短视频,先后推出《“个人隐私”不可侵扰》《“合作”投标不可取》等优秀普法视频作品。利用江汉区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在“财规检索”栏目中上线集“免下载、快检索、全覆盖、速更新”等优势为一身的“财政系统政策法规检索库”,推出12期“政府采购快问快答”。联合区审计局、司法局等部门举办审计财经法规知识竞赛,夯实审计法及财经法律法规在全区属预算单位、国企以及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的运用,为新修订审计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连续第二年举办为期三天的全区财务人员财政财务管理培训班,将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绩效管理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切实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助防财务法律风险。组织开展10余场涵盖会计人员管理、债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等多项内容的“财政大讲堂”活动,以“财政人”培训“财政人”“财政人”畅聊“财政事”为特式,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关注财政法治建设。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开展廉政主题系列活动,组织青年干部创作《莫》系列廉政漫画作品6幅,在湖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湖北日报》、武汉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武汉清风”等媒体上发表,传达财政青年干部勇担责任、廉洁奉公、严肃工作纪律的心声。

    3.落实法治建设经费。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在财政收支紧张、预算压减压力巨大的情况下,足额安排全区聘请法律顾问经费,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挥作用。依法保障公检法司正常运转和设备更新,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充分发挥园区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律师调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还需增强,主动学法的观念还需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还未完全达到法治政府要求;二是财政法制机构人员均是兼职,单位法律专业领域人才缺乏,法治方面的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随着法治进程的加快,财政领域法律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强。

    五、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1.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区司法局要求,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落实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制度,组织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强化法治宣传效果。(全年)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落实省市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进一步理顺内部科室监督检查职责和工作流程,切实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全年)

    3.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力度,试行动态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区属单位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公平公正参与政府采购。(全年)

    4.落实法治建设任务。按照《江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财政法治建设基础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分解任务,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全力支持法治江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全年)

    5.抓好法治建设管理。按时报送法治建设月报、信息、以案释法等资料,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按需施教、精准发力,提高我区财政干部、财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尽职履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财政财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全年)

    财政法治建设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为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聚法治最大“公约数”。



江汉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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