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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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江汉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江汉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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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10 11:11 发布时间: |  来源:江汉区财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汉区财政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效率和质量,大力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全面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更好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江汉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内容涉及区本级政府预决算、政府采购情况、各级财政部门出台的政策、直达资金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和结果等,确保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办理依市民申请公开2件。一是申请公开2009年划拨江汉区建设局“发展大道-后襄河北路”道路建设工程专项资金情况和竣工验收审计报告;二是申请“2022年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减免6个月房租;其他地区的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房租”相关内容。均及时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做好政府信息日常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主动公开责任制度。二是完善了严格的三级审查制度,加强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保密性审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完善公开目录,区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栏目全面更新。新增调整二级、三级栏目19个,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栏目设置精细度,大力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对外公布投诉和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2023年度接受多次区政数局和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意见,并进行了两次整改工作,及时纠正了公开内容不及时、用语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3年度不涉及下列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3年度不涉及下列信息公开。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不足:一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围绕不足做出的改进:一是围绕区委区政府及财政部门重点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主动转发公开财政部、省财政厅文件5份;二是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安排业务骨干参与政务公开培训1次,面向全局开展内部培训1次,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提高财政部门的政务公开水平。

    2023年存在的不足: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方面,在政策精准定向供给方面,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前沿理论、全国各地鲜活的优秀案例学习研究不够多。

    下一步计划:一是聚焦重点,围绕江汉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激发有效需求活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致力宜居韧性智慧、彰显城区文化特色、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升政府工作质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学习。针对性学习全国优秀政府信息公开经验,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不存在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共办理区人大、政协议题案20件,做到回复率100%,满意度100%。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府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在湖北省政府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按要求做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不存在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江汉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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