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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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江汉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江汉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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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1-17 15:25 发布时间: |  来源:江汉区财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汉区财政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大力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全面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更好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江汉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内容涉及区本级政府预决算、政府采购情况、各级财政部门出台的政策、直达资金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和结果等,确保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办理依市民申请公开5件。一是申请公开企业改制不良资产核销相关资料;二是汉正天街和平里片区71号地块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拨付相关资料,以上事项分别由申请人各重复申请公开2次,经调查研判、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均已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原因并告知主办部门联系方式;三是申请公开2000年-2020年财政收支数据,已及时整理有关数据并给予申请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做好政府信息日常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主动公开责任制度。二是完善了严格的三级审查制度,加强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保密性审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江汉区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工作信息,其中包含3个一级栏目,6个二级栏目,8个三级栏目和6个四级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对外公布投诉和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4年度不涉及下列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4年度不涉及下列信息公开。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的不足: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方面,在政策精准定向供给方面,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前沿理论、全国各地鲜活的优秀案例学习研究不够多。

    围绕不足做出的改进:一是聚焦重点,围绕江汉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激发有效需求活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致力宜居韧性智慧、彰显城区文化特色、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升政府工作质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学习。针对性学习全国优秀政府信息公开经验,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2024年存在的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还需要更加丰富多样。二是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时效仍然需要提升。三是主动公开信息审核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计划:加强学习培训。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聚焦区委“三个示范区建设”,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及时公布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积极服务群众。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我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应该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力度,让公众能够通过财政窗口更加了解政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不存在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共办理区人大、政协议题案7件,做到回复率100%,满意度100%。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府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在湖北省政府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按要求做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不存在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江汉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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