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1-04 1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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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发改局关于报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意见(市序号9)销号工作情况说明 |
区发改局关于报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意见(市序号9)销号工作情况说明
一、反馈意见原文
能源结构中煤炭消费总量仍处于高位。武汉市2022年煤炭消费量为2295万吨(原煤),远高于同类城市;其中,位于城市上风向的武钢和阳逻电厂用煤量达1700万吨,占全市用煤量的80%。
二、整改目标
突出规划引领,认真实施《武汉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继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扩大电力、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消费。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根据《江汉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区发改局牵头“市序号9”问题整改工作,联合生态环境、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从整体上来看,我区无散煤加工、销售网点,已全面禁止辖区餐饮单位使用散煤,餐饮单位清洁燃料使用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机制,明确责任。根据第二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巩固我区散煤整治专项行动成效,区发改局结合《武汉市2024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牵头制定了《2024年度江汉区散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街道的职责分工。
二是联合执法,巩固成果。根据工作安排,为巩固我区散煤整治专项行动成效,2024年6月18日,区发改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街道开展散煤整治“回头看”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检查,个别餐饮经营户存在违规使用散煤问题,检查人员现场对违规门店负责人宣传中心城区禁燃政策并予以警告,要求限期整改。2024年9月6日,区发改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及区城管局开展禁塑及散煤专项联合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前期检查发现的违规使用散煤的餐饮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经核实,该经营户已对后厨进行改造,拆除了原有煤炉3座,全部改用天然气。
三是加大宣传,强化引导。为强化公共机构节能意识,进一步推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重点用能单位践行双碳战略,助推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区发改局先后组织区经科局、区城管局、区资建局等27个机关单位和12家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节能工作培训会,推广北湖街道C40绿色繁荣社区、区房管局大楼、新华街道精武社区等节能改造典型案例。以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向广大群众阐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的理念并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为节能减排贡献一份力量。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江汉区将加强煤炭消费和清洁高效利用情况的跟踪监测,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管控措施得到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意义,扩大电力、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消费,让节约用能、减煤降碳、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10天。
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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