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4-24 11:55
发布机构 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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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4 11:55 |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3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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