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1-12 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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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司法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江汉区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会 | ||
江汉区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会
近年来,江汉区接收诈骗罪社区矫正对象人数显著增加,人员年龄明显趋低,且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等共性问题。为预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出现重新犯罪的可能,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2021年1月6日上午,江汉区组织辖区内诈骗类社区矫正对象在社矫局3楼会议室召开了分类教育会。社矫局局长郑继军及全局工作人员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社矫局局长郑继军首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点检,并就江汉区社区矫正对象罪名类型、犯罪成因等做了分析。社矫局工作人员邵可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诈骗罪的具体条文、构成要件、基本特征等,并通过分析诈骗罪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案例,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必须强化法律意识,端正态度,积极接受改造,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随后,社区矫正对象王红(化名)现身说法,就自身犯罪经历和矫正过程发表感想,并鼓励年轻的社区矫正对象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振奋精神,走好人生继续的道路。
通过本次分类集中教育活动,提升了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的针对性、科学性,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改造意识,有利于消除不稳定因素,排除矫正风险,预防并减少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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