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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3-26 09:00
发布机构 江汉区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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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6 09:00 |  来源:

一、行政检查主体

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频次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频次

1

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检查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章: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一年一次

2

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检查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章: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规则

一年一次

3

律师事务所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检查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七章: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一年一次

4

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一年一次

三、专项检查计划

遵照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四、行政检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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