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3-26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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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司法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
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一、行政检查主体
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频次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1 | 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检查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章: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 一年一次 |
2 | 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检查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章: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规则 | 一年一次 |
3 | 律师事务所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检查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七章: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 一年一次 |
4 | 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一年一次 |
三、专项检查计划
遵照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四、行政检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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