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3-17 0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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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司法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拟选任江汉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示 |
关于拟选任江汉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示
关于拟选任江汉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示
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扩大行政执法监督覆盖面和社会参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武汉市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通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选任程序,拟选任肖登辉等15名同志为江汉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日,自2023年3月17日至3月26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如对拟选任人选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局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符合义务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5号
联系电话:027-63370179
附件:江汉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公示名单
江汉区司法局
2023年3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