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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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江汉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江汉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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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1-07 08:59 发布时间: |  来源:区司法局

今年以来,江汉区司法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序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负责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各科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确保领导、机构、人员、工作、保障“五到位”,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严格规范管理,健全工作制度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合法规范、真实有效、及时准确、完整统一”的原则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根据区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的统一规定,组织各科室及时全面梳理了政府信息,重新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在司法行政网上主动公开信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对不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或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履行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宣传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将各部门职责、法律依据、工作流程等在江汉区司法行政网上进行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截至目前,在门户网站发布工作信息3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207条,转发各类信息791条。

(二)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武审改办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武审改办〔2016〕5号)和《关于全面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武事中事后监管联办〔2018〕4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部门职能,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4项,公布检查时间、检查范围、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及抽查方案开展检查并及时录入结果。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在江汉区司法行政网站设立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将全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财政信息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做到财政支出公开透明,方便国家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参与面较小,知晓率不高;二是各部门之间配合力度不强,未能在第一时间获取并掌握信息,造成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缺乏时效性;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一)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我局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运用“互联网+”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更好地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经济社会活动。

(二)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时效性。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健全完善我局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便利企业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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