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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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江汉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江汉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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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1-20 13:20 发布时间: |  来源:区司法局

江汉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积极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领导责任,推动政务公开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负责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各科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确保领导、机构、人员、工作、保障“五到位”,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内容,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班子信息、科室划分、职能职责等各类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第一时间知晓相关情况;同时,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政务网站、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将其他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1年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更新工作动态58篇;及时在“江汉法治”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182篇,在“江汉普法”抖音号、快手号、头条号发布普法短视频188期。

(三)完善配套制度,做实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今年以政府信息平台发布为主,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及局官方子网站的管理和建设工作,系统梳理政务新媒体,完善相关舆情预警研判和应对机制,全年无负面舆情和因负面舆情导致的上访事件发生;同时,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正面宣传,取得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江汉区司法局未接收到人民群众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请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宣传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将各部门职责、法律依据、工作流程等在江汉区司法行政网上进行公开。在“区司法局-工作机构-联系我们”栏目将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和政策咨询电话对外公开。在江汉区司法行政网站设立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将全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财政信息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做到财政支出公开透明,方便国家社会监督。

全年未制发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权,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完整,存在遗漏现象;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2022年改进举措: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我局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和完善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便利企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江汉区司法局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办理区人大建议1件,区政协提案2件,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审议发言建议、意见5件,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得到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满意度评价100%。

在政府网站上新增“公益事业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专栏,链接湖北法律服务网,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告知承诺制改革,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经过清理,全区无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江汉区司法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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