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9-06 15:16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发布时间:2024-09-06 15:16 |
来源:
序号 | 处罚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案件名称 | 工商登记号/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1 | 江卫传罚[2024]005号 | 武汉市常远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医疗废物暂存间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案 | 91420103MA4F3H211B | 余振兴 | 医疗废物暂存间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1、警告;2、罚款3000元 | 2024年9月5日 |
2 | 江卫医罚[2024]010号 | 武汉市常远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和未经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 91420103MA4F3H211B | 余振兴 | 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和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第五十四条 | 1、警告;2、罚款4500元 | 2024年9月5日 |
3 | 20240005 | 武汉宝兰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 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案 | 91420103MAC25Y3T7T | 朱宏进 | 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 | 2024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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