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有 效 性
标     题 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3-01-19 16:20 发布时间: |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并根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要求,规范栏目名称,增加公开栏目,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在区审批局等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现按相关要求,逐条将年度工作情况形成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职能分工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集中组织了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学习《江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从而理顺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载体,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响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召开工作培训班,组织了不同形式的学习交流和培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分内设机构、公告通知、财政公开、卫健简报、规范性文件、党务建设、行政处罚等7大类,信息总计477条。其中内设机构信息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汇总)决算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等财务信息26条;区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公示共计365条;中医备案及更名、更换法人公示信息2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招聘公示信息2条;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13条;简报、党建工作公开信息58条,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长江日报和学习强国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 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 诉

复议后起 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网上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2022年度我局加强部署了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了信息公开事项,及时更新了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2022年我局未向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我局在办理中按照制度规范、办理规范和答复规范的要求,积极主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较早完成议提案的办理、挂网回复和寄送,实现办复率、满意率、见面率三个100%。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严谨规范进行答复。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