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经济开发区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5-02-16 09:58 打印

  江汉区经济开发区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经济开发区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6.0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 1.53 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4.5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辆共 3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