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江常工〔2021〕4号 发文日期 2021-03-10 15:30
发布机构 中共江汉区委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启用新印章废止旧印章有关事宜的通知

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启用新印章废止旧印章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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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0 15:30 |  来源:中共江汉区委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
中共江汉区委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

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启用新印章废止旧印章

有关事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

根据全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按照印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江汉区委同意,现就本次新印章启用、旧印章废止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启用新印章

中共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   废止旧印章

中共武汉市江汉区委常青街工作委员会

自发文之日起,新印章即时启用,旧印章同时废止(旧印章有效使用期截止发文前一日)。请各科室、各社区统一规范使用新的机关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及废止印章印模

           中共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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