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江常工〔2021〕10号 发文日期 2021-05-25 11:40
发布机构 中共江汉区委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常青街道关于启用内设机构新印章废止旧印章的通知

常青街道关于启用内设机构新印章废止旧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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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5 11:40 |  来源:中共江汉区委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
中共江汉区委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

常青街道关于启用内设机构新印章

废止旧印章的通知

各社区、街机关各办公室、街辖二级单位:

根据全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按照印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就本次新印章启用、旧印章废止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启用新印章(共7枚)

1.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道党建办公室

3.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4.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5.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

6.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

7.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

二、   废止旧印章(共7枚)

1.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综合办公室

2.   中共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工委党建办公室

3.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公共管理办公室

4.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公共服务办公室

5.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公共安全办公室

6.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区域发展办公室

7.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环境卫生管理所

自发文之日起,新印章即时启用,旧印章同时废止(旧印章有效使用期截止发文前一日)。请街机关各办公室、街辖二级单位在文电往来、公务活动中统一规范使用新的名称和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及废止印章印模

中共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常青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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