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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10-08 09:25
发布机构 江汉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成立常青街道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立常青街道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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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08 09:25 |  来源:江汉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江汉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粮食安全管理,现成立街道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余忠泽   街道工委书记

        操  锋   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玲   街道纪工委书记

吴开怀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贺朝明   街道人武部长

成  员:王劲乐   街道党建办公室主任

        蔡风雷   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彦本   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王国军   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  蔚   常青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郭丹丽   扬子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罗良忠   复兴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芦国民   常宏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朱  凌   发展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胡正刚   邬家墩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肖汉梅   八达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江厚继   富豪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胡  娟   银河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芦  彪   贺家墩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凤强   詹家墩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  敏   德润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  琦   仁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沈成余   街道统计站负责人

陈亚丹   武商超市区域负责人

王玉芳   中百超市区域负责人

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域发展办公室,王国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本辖区粮食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加强日常工作调度。

一、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粮食市场形势,负责本辖区粮食供应市场监测,收集上报监测信息。

2、开展粮食经营网点摸底调查,探索建立粮食安全监测监管网格。

3、加强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有效正常运转。

4、根据本辖区粮食市场动态,联系成员单位开展应急供应的组织实施工作。

5、统计上报救济对象,发放救济粮食物资。

二、粮食安全工作具体措施

1、增强粮食安全意识。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就粮食安全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必须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粮食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武汉市粮食供应主要靠外购,我街粮食供应以中百、武商等国有企业的供应网点为主体和保障,以“放心粮油”店社会企业和集贸市场个体摊贩为补充,没有街级储备,保障粮食安全面临较大压力。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毫不动摇。

2、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实行街工委统一领导、区域发展办具体负责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街工委应当全面加强对全街粮食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承担起保障全街粮食安全的领导责任;区域发展办在街工委领导下,切实承担起保障全街粮食安全的具体责任。街工委书记、区域发展办主任是全街粮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

3、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本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依法规范,权责一致;果断处置,协同高效”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行动。适时监测应急供应网点的成品粮油储备市场供应量,力争达到10-15天,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者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

4、落实粮食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承储政策性粮食的企业、各种性质粮食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履职、密切配合,切实担负起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监管责任。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计量作弊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常青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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