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3-20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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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新华街办事处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江汉区新华街道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 ||
江汉区新华街道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一、行政检查主体
江汉区新华街道
二、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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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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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以区政府、区司法部门、相关赋权职能部门等下发的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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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境照明(亮化)规划监督管理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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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监督检查 |
《城市绿化条例》、《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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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在建工地建设情况、相关许可证公示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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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监督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三、专项检查计划
以区政府、区司法部门、相关赋权职能部门等下发的通知为准。
四、行政检查标准
以区司法部门、相关赋权职能部门等下发的检查标准为准。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