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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4-01 09:30
发布机构 新华街道办事处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一次性告知书)

关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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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1 09:30 |  来源:新华街道办事处
新华街道办事处---


事项名称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初审)

实施机关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类型

R马上办       R 网上办         R一次办

权力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办事条件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申请材料

1.湖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孤儿父母)

3.监护人的资料(身份证、户口簿)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证照批复名称

职权运行流程

带齐材料,随到随办

承办机构

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

及联系电话

新华街政务服务中心,027-85610247,地址:江汉区江汉北村2号

监督投诉方式

新华街:027-85833236

备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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