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6-23 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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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民权街道办事处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民权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
民权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一、行政检查主体
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街道办事处
二、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频次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1 | 是否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6号) | 依据行业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等确定 |
2 | 招牌标识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依据行业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等确定 |
3 | 是否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 |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修改) | 依据行业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等确定 |
三、专项检查计划
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赋权部门等下发的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任务和工作需要为准制定涉企专项检查计划。
四、行政检查标准
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赋权部门等下发的街道涉企行政检查相关通知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执行标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