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5-02-17 09:51 打印
 

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8.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3.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往来接待、三万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公务用车3台,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4.5万元。 

 

              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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