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规范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各报表责任人在完成每项报表任务后,应在顺延的10日内对报表进行分类整理和装订;
2、统计报表整理装订包括台帐、月报、季报以及各种抽样调查表、普查表和相关分析资料等,如普查专门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3、各种报表装订应编写目录、页码,统一封面格式及装订尺寸;
4、统计站站长应每年对报表责任人的报表整理装订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要求重新装订;
5、年度报表的分类整理装订参照月度报表的分类整理装订考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