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武汉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开展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抽查时间:2018年5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抽查对象由江汉区经信局从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三)抽查内容:按照《江汉区经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内容开展抽查。
(四)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托抽查工作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改革举措。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双随机”监管工作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扩大“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企业要依法依规加强处置力度,对拒不接受检查的企业依法处理并曝光情况,形成有效震慑,提高企业对“双随机”抽查的认知度,增加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严格落实责任。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要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抽查主体和检查人员的随机性,不代表抽查质量和担当责任的随意性,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程负责,全程留痕,要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江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