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工作

发布日期:2020-08-26 16:04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编辑:江汉区财政局

6月30日下午,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电视电话会议,区城管局、水务局、园林局和我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财政局资产处处长白绍荣主持,介绍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通知》起草情况,通报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减免工作进展情况,并重点布置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工作;会上,新洲区、洪山区、东湖高新区作了资产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以所有者身份和社会管理者身份控制的, 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者产生服务潜能的经济资源(不包括用于保证部门、单位和机构自身行政职能正常运转所配备的资产);一般包括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等。长期以来,由于核算范围与核算主体不明、存量公共基础设施价值确定困难、计提折旧方法不统一等原因,负责管理维护该类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没有进行入账管理。现阶段,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亟需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工作,以真实、完整、全面的反映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下一步,我局将以《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等文件为依据,指导管理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相关单位,采取历史成本、评估值、重置成本等计价方法,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