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发布日期:2021-01-14 10:34   来源:江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局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武组通〔2019〕9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0年1月8日,开展2020年度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考核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履职尽责情况和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机关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确保公务员年度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准确。

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及时做好考核结果的待遇兑现和奖励证书奖章的领取及发放工作;对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