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6月8日上午,财政部以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召开《条例》培训,我区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共计77人参加了此次学习培训。
《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将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培训会上,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许宏才强调,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要发挥各方积极性,形成管理合力,将资产管理作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推动《条例》落实。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对照《条例》的规定要求,一要围绕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夯实资产会计核算、资产盘点清查、权属管理以及信息化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二要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确保报告数据“全口径、全覆盖”,提升报告质量,抓好报告问题整改;三要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资产调剂共享,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财政支出,提升管理效益;四要加强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协同管理和监督,齐抓共管,同向发力,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切实推动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