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建设局(民防办)结合武汉市信息增值服务产业化基地项目人防地下室的验收节点,主动靠前服务,指导项目贯彻执行《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鄂人防〔2022〕3号)相关要求,3月23日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人民防空工程标识的设置工作。相比传统方式,新标识更便于市民辨认人防工程的区域和功能。人防工程标识设置既是人防系统的主责主业,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举措,充分体现人民防空为人民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