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禁毒人民战争和禁毒示范省区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呈现“现有吸毒人数逐年下降、新吸毒人数增幅逐年减缓、戒断三年未复吸人数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江汉区禁毒斗争形势的持续向好发展,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这其中,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招录的禁毒专干,在吸毒人员社会化管控,禁毒宣传预防教育普及,易制毒化学品协查管控等工作方面作用突出、贡献巨大。但是受多种因素制约,目前,全区禁毒专干待遇保障仅与全区最低工资收入相当,录用后,综合月薪2500元左右(包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并提供节日慰问费等福利。工资待遇低,无法拴心留人,严重影响禁毒专干队伍稳定、制约我区禁毒社会化工作长效发展。
根据我国相关《禁毒法》和《禁毒条例》规定,我国对吸毒人员管控分为,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体现了我国人性化,多元化的管控方式。虽然各省市、区、县陆陆续续出现及成立了“社区戒毒帮扶管理中心”,但是对于相应的社区戒毒专职工作者的薪资待遇却始终没有相关明确规定。
另外,我想谈谈个人理解,社区戒毒工作者,和社会化工作者的工作性质我觉得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甚至对于社区戒毒工作者的帮扶群众,更是社会上的一群“特殊人群”同时,也可以称为一群“弱势人群”,而成功的挽救好他们,就是成功的挽救了一个家庭,降低了潜在的恶性事件发生,真正的将罪恶,扼杀在摇篮之中。提高禁毒专管员工资待遇,意义重大,烦请政府部门予以重视。
为切实解决禁毒专干待遇保障问题,发挥禁毒专干职能作用,提升禁毒社会化工作管理水平,全面推动我区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建议落实禁毒专干的待遇保障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5%政策,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平均承担,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奖励性津贴和生活补贴费用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承担,其中,禁毒专干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存比例参照本地公安机关辅警标准确定,奖励性津贴和生活补贴费参照乡镇干部标准确定,形成禁毒专干工资和福利待遇逐年增长的常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