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司法局胡丽娅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殊荣

发布日期:2019-02-02 10:57   来源:江汉之声

  1月30日,司法部召开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和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电视电话会议。江汉区司法局汉兴司法所所长胡丽娅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光荣称号。

  胡丽娅2013年从局机关调任汉兴司法所任所长后,根据汉兴街的现状,带领全所反复走访、调查、分析,一个模糊的“枫桥汉兴”理念逐步产生,通过“搭平台、配资源、强监管、优服务”,不断地整合各类社会力量,破解了“人少、事多、任务重、责任大”的基层司法行政窘境,实现了让“枫桥精神”在汉兴落地生辉,“枫桥汉兴”成为叫响全省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法治品牌。

  同时,还在全省范围内首创建立司法所微信平台和开展网络直播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市率先尝试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创设立“公调对接”联动调解以及社区律师参与信访积案化解机制等。带领汉兴司法所全员在融合中拓展,在继承中创新,总结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

  胡丽娅同志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湖北省第六届优秀青年卫士、武汉市司法行政系统首届“十佳青年”、武汉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示范岗”、湖北省司法厅“优秀通讯员”(连续9年)等,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2018年,她被武汉市市委、市政府授予“百佳公务员”的光荣称号,其撰写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路径探索----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汉兴司法所践行创新“枫桥经验”为例》论文,获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新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主题征文活动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