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制度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改善司法环境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月18日,江汉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会在区司法局召开。会议主要是对人民陪审员选任资格审查阶段工作进行再部署,对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操作使用流程进行培训,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江汉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江汉区确定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为160名,在本辖区常住人口中随机抽选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不得少于128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不得多于32名。
会议强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选任条件,依法依规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严格开展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和相关材料的审核;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宣传,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