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7-03 17:33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7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杨向农带领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两个决定”)在区内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贺家墩集贸市场、北湖湖锦酒楼、闲云野鹤马场角店进行了实地察看,重点检查了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情况、市场监督管理情况,对菜场肉食水产、卤制品和酒店菜单、后厨食材是否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行了查验,查看了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执法检查组按照检查方案中的细化项目,逐项对法条、对标准、对资料,查看了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近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日常工作管理记录、执法监督工作等方面的资料台账。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提高对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一法一办法”“两个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总结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履职尽责,分工协作,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增强全社会对野生动物保护和动物防疫安全的责任感。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赫敏,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