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江汉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汉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社办〔2014〕7号)等文件精神,依照“公平公正、便捷高效、择优录取”的原则,我街将面向社区现有在岗工作人员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57名,其中,面向现有社区工作人员招聘44名(除“两委”成员外,街道各社区现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此次公招,无故不参加公招或公招不合格者不再办理续聘手续,空余名额转向社会人员招聘);面向社会人员新招聘13名。
二、新招聘对象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有以下综合素质: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衷于社区服务事业,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3)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4)爱国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记录;
(5)纪律意识强,服从街道办事处工作安排。
2、具备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居住在民权街辖区及周边的优先聘用。
3、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4、新任公共服务干事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持有《社会工作师》、《社会助理工作师》资格证书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对群众工作能力强或具有社区工作经验或特别优秀的报名考生,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职责
社区公共服务干事主要从事各类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社区矫正、社区治安、流动人口服务等社区公共服务事项。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人员招聘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6个步骤实施。对现有在岗工作人员招聘按笔试、考核2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公布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民权街办事处门户网和58同城(http://wh.58.com/)面向全社会公布招聘事项,同时在街道、社区张贴招聘宣传资料。
2、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2:30-5:00。报名地点:民权街社区服务中心(民生路坤元里2号),联系电话:13707120589(谢晖)、027-85685159(闵征强)。(2)报考者需携带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民权辖区及周边居住证明、学历证书、奖励证书,工作经历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填写《民权街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办理报名手续。(3)街道纪委、组宣科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新招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考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领导小组。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考试:报考者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中: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只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文化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理论水平;第二部分为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和职位匹配度。面试前,由街办事处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以下2倍以上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选。依据公式“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80%+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成绩×20%)×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及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核。
考核对象为参加考试的现有社区工作人员:考核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德才情况和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工作由街社会事务科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安排,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违反计划生育、或在参与文明创建、城市管理、综治、安全等工作中措施不力、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2)存在不廉洁问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查证属实的;或有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业务能力、心理素质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连续一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职工作,影响社区整体工作的。
5、体检:由民权街办事处统一组织进行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街道监督投诉电话:15207137191,联系人:李爱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由民权街办事处聘用为公共服务干事,并签订公益性岗位的聘用合同。考核对象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待遇
公共服务干事经招考聘用后,报酬按照市民政局下发标准给付,正式录用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从起薪之日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试用期管理规定
公共服务干事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从签订公益性岗位的聘用合同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在试用期内,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予以解聘:
1、违反党纪国法被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理的。
2、违反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懈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4、服务工作不认真,引起居民上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情况。
七、其他要求
1、本《公告》由民权街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解释。
2、请参加招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民权街办事处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民权街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