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维修资金筹集困难,推进全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工作,建立一套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起草了《江汉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维修改造资金补助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发布的程序,现将《办法》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12日,共15天。
反馈方式:(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科。
(邮编430000);或发送至邮箱206078068@qq.com
(2)联系人及电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科 石婷,027-65693742(带传真)。
江汉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