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中共武汉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发〔2018〕16号)和《江汉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江汉区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执行监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一)评价的目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效果的重要手段。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有利于带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良性循环,增强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二)评价的范围
2019年,江汉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象包括纳入2018年度区级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
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区级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区级专项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区属各单位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金额占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的80%。其中实施了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评审的项目,全覆盖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按照区属一级预算单位60%的比例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三)评价的内容
1、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3、为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
4、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5、部分项目的政策性评价;
6、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评价内容。
(四)评价的组织形式
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采取“单位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两种工作形式开展。单位自评由项目单位作为绩效评价主体,对选定的自评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同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重点评价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区属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财政重点评价,以及聘请专家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公示。
(五)工作步骤
1、工作部署(2019年7月)。财政监督评价科拟定评价工作方案,财政相关业务科室遴选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项目,并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2、单位自评(2019年8月)。各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填报绩效自评表(格式见附件2、附件3,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示公告”栏下载电子表格),自评表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给财政归口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将电子版送交监督评价科集中备案,以便接受外部单位检查。
3、财政重点评价(2019年8月-2019年9月)。财政局各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标准和方法,组织实施重点评价,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并反馈给单位,下达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函,督促单位整改。
4、结果应用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1月)。项目单位根据“财政重点评价报告”意见和财政对“单位自评表”的审核建议或自评结果,制定举措,改进项目管理和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财政局根据评价结果,研究修正下年度预算安排口径,调整完善相关财政政策,督促和帮助项目单位落实整改。
5、检查评审阶段(2019年11月)。财政局将按照自评项目30%的比例对单位自评工作进行抽查审核;组织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进行复核,并邀请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公示。
二、项目支出绩效执行监控工作
(一)监控范围
2019年,区属各单位选取一个重点项目实施前三季度(1-9月)情况监控,并填报项目支出绩效执行监控情况表(见附件)。
(二)监控内容
绩效执行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初计划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产出指标的完成值;项目支出计划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效果的实现程度及趋势;相关满意度指标的实现程度及趋势等。
(三)报送要求及结果运用
1、报送要求
区属预算单位在绩效监控工作完成后,于10月31日前将重点监控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执行监控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区财政局。
2、结果运用
区属预算单位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纠正。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绩效目标难以实现的项目,预算单位要及时告知区财政局,说明情况并提出应对措施。需调整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的,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区财政局按程序办理。因主观过失导致预算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按程序实施暂缓或停止拨款、调整项目预算、限期调整绩效目标等措施。绩效监控结果作为预算调整、资金分配、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的主动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项目科室,明确到具体责任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提升质量,扎实推进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绩效监控,认真组织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体系,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重点评价及重点监控。财政局要加强与各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把时间节点,高效有序推进绩效评价及绩效监控工作,并适时对各单位绩效监控情况和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
(三)强化应用,提高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以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为落脚点,认真分析研究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和重点评价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管理问题,完善制度和举措。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偏,针对绩效目标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说明拟采取的措施,并适时调整项目预算。财政局要督促各单位对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落实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区财政局将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附件:
1、2019年江汉区绩效评价项目一览表(略)
2、江汉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江汉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4、2019年江汉区绩效执行监控项目一览表(略)
5、江汉区项目支出绩效执行监控情况表
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