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武汉市财政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武财监〔2017〕79号)和《江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江财〔2021〕16号)文件精神,我局通过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的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中的抽查事项,确定抽取检查对象8家,即民意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大队、区城管局(机关)、区房管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发展中心、区企业服务中心,并对其2020年全年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上述部门(单位)在财政票据使用管理上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存在与下属二级单位串用财政票据的情况;二是少数部门票据存根联和作废票据管理欠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第一时间责令单位进行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益,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行为。
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