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武河湖办〔2023〕11号和《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第81号)要求,各级河湖长办要按照分级原则,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告河湖长名单,现根据最新人事变动,将新调整后的《江汉区流域下河湖长名录》公告如下:
附件:江汉区流域下河湖长名录
江汉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