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3〕14号)以及《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武政规〔2019〕32号)的文件要求,江汉区财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事项,现将随机抽查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党校
武汉市江汉区园林局
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武汉恒世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绩效评价政策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重点企业检查内容: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肃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报告和处理决定初稿进行集体研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照管理权限对违法违规单位下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的违规问题,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的时间为2023年7月至10月,由江汉区财政局监督评价科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方式严格按财政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及《江汉区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内部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进行。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组织查前培训。由监督评价科、社会保障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及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检查程序、重点内容、检查方法的培训,统一政策口径,明确检查要求;二是依法实施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检查人员要做到依法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复核和处理处罚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恰当,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检查人员应当遵循检查工作纪律和廉政制度,规范自身言行,加强信息保密,注意工作态度,讲究工作方法,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六不准”。
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局反映或举报上述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或线索。
联系电话:85723761 监督评价科 李琼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