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理时间
2023年5月至12月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有效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调处一批矛盾纠纷,打击一批违规违纪行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民群众持续增收,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农村集体资源发包
治理范围:发包合同在有效期之内的农村集体资源,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及其他集体资源(不含家庭承包的集体资源)。
治理内容:违规发包集体资源,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问题;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集体资源等问题;低价拍卖资源,承包费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等问题;发包合同到期后未按规定收回集体资源等问题。
(二)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管理
治理范围:2021年7月以来,以村级为实施主体、项目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土地平整、改水改厕、农田水利设施、文化旅游、体育卫生等工程建设项目,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治理内容:违规确定工程项目、违规举债筹集资金的问题;违规确定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等问题;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村级组织违规支付、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等问题。
四、投诉举报方式
(一)牵头部门投诉举报方式(工作日:8:30-17:30)
区财政局举报电话:027-85747782
(二)区纪委监委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工作日:8:30-17:30)
1.来信举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5号江汉区政府大楼江汉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2.来访举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5号武汉市江汉区监察举报投诉中心
3.网络举报:
http://hubei.12388.gov.cn/wuhanshi/jianghanqu/
4.电话举报:027-85481625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