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106号)、《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武汉市排水泵站管理处组织开展了黄家大湾闸等三座水闸划界勘测工作,划定了黄家大湾闸管理保护范围,现将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1.黄家大湾闸。根据《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黄家大湾闸管理保护范围包括主体建筑(构筑物)覆盖范围及外延(护闸地),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宽度50~100米,水闸两侧宽度30~50米;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边界计起,外延100米(详见附件)。
附件:黄家大湾闸划界成果图
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