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江汉区产业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江政〔2024〕2号)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汉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江政规〔2024〕14号)的相关规定,区属国有企业武汉三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江汉区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江汉基金”)管理主体责任,审议了拟出资的基金设立方案,并已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现将审议通过的基金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武汉三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如需保密请注明。凡匿名、冒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7-83789080 1890862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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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汉区产业引导基金拟出资基金名单
序号 | 基金名称 (以工商登记为准) | 管理机构 | 基金规模 | 江汉基金拟出资金额 |
1 | 长江千帆企航(湖北)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 |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亿元 | 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