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智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唐家墩店:
本局于2025年8月18日对你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市监处罚【2025】270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市监处罚【2025】270号),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个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市监处罚【2025】270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网址:https://www.jianghan.gov.cn/xwzx/tzgg/202512/t20251203_2687182.shtml)
联系人:罗星亮、陈嵘 联系电话:027-85777527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汉兴街街道红旗渠路8号锦绣人家4栋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市监处罚【2025】270号)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