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9 14:27   来源: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参加体检、考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共2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上午7:30。

2.体检地点:体检地点将在体检前一天,以电话和短信提醒的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及时拨打电话027-83995006告知招聘单位。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此外,以下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1.存在色盲、文身、肢体功能障碍的,不合格;

2.患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的,不合格。

四、体检有关要求

1.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以及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于体检当日按时在通知地点集合,参加点名分组。

2.体检前一天晚餐应避免高脂肪、高蛋白、高糖饮食及饮酒,选择清淡饮食,晚上8:00后不得进食,勿饮甜饮料;体检当天在未做完血样采集和B超前,不得进食;需以矫正视力检查的考生,请提前配好眼镜。体检时应如实向医生报告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以免漏检。

3.体检费由考生现场向医院体检中心缴付460元/人。

4.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到达通知地点参加体检。对没有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期间,考生应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私下与现场医务人员会面或交流,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考生家属不得进入体检区域。

五、考察

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应聘人员应配合用人单位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监督电话:027-85394697

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