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区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江汉区区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是用于保障全区机关和及其下属基层单位的公车运行和公务接待开支。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674.04万元,较2019年初预算减少113.48万元,下降6.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精神,压缩一般性支出,压减招待费支出规模,以及区公安分局和交通大队调整执法执勤用车更新购置计划。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全区因公出国(境)费安排34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6万,减少15%。由财政集中预留,实际发生时按相关程序审批后,再追加到各预算单位,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全区公务接待费136.94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54.28万元,减少28.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精神,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全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3.1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53.2万元。其中:
一是全区公务用车购置费235.1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19万元,减少7.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区公安分局和交通大队调整执法执勤用车更新购置计划。
二是全区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268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34.2万元,减少2.63%。主要为行政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的运行费支出及部分事业单位车辆运行费及,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区公务用车平台中心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车辆运行费节省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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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汉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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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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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预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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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74.04 |
1787.52 |
-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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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34 |
4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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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503.1 |
1556.3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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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公务用车购置 |
235.1 |
254.1 |
-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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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68 |
1302.2 |
-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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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费 |
136.94 |
191.22 |
-28.39% |
注: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